世界周刊 2011年5月15日 问答

问答 1. 2. 3. 4.


问答 1.

EB-5投资人游签 要保持身分

一位投资人问:

我和家人希望以EB -5投资类别移民。为了投资,过去一年我进出美国,设立投资,并在三个月前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递交I-526投资移民文件。但我的律师说我们必须等I-526获得批准后,才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文件让我们的身分合法。我们来自中国,旅游签证即将到期。我们现在要如何保持合法身分?

李亚伦律师答:

你的律师是正确的,你无法同时递交I-526投资移民和I-485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你必须在获得第一项申请的批准后,才可递交第二项的申请文件。你也无法支付移民局额外的费用,让他们快速处理你的I-526申请案件。移民法对等待裁决的移民申请人也没有提供一个非移民类别让他们可合法在此等候。除非你受到245(i)的福利,即大多数的非法移民若在2001年4月30日前递交过移民签证申请或劳工纸申请,并于2000年12月21日人在美国,允许在缴交一千美元罚款后调整身份,否则你和你的家人必须保持合法的身分,才能在此递交 I-485调整身分的申请。过去一些投资人能成功地将旅游签证延期或者由丈夫或妻子在美国成为 F-1学生身分。请注意,如果你要做个人投资,而不是透过区域投资中心,如果你在海外有一个关系企业,你也可能有资格申请 L-1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移民签证。



问答 2.

公民女友来美 K-1最快

佐藤读者问:

我是美国公民,女朋友是日本人。我们正考虑结婚,她想搬来美国。我不知道应该为她申请何种签证。下面是我上网研究出来的选择:

1。申请K1未婚妻签证,然后在美国结婚
2。在日本结婚,然后申请K3配偶签证
3。女朋友以旅游签证来美国结婚,然后申请 CR1有条件公民配偶移民签证

请问:
1。哪个方案最好最快?或者你有更好的建议?
2。通常办理签证要多久另一半才能来美国?
3。申请签证的费用是多少?

李亚伦律师答:

1。你提议的这三个方式中,申请K-1签证,然后在美国结婚可能是最快的方法。过去当美国移民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审理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时,K- 3的签证比较实用。现在I-130案件裁决的时间很短,所以采用K-3签证的人比较少了。至于让你女朋友以旅游签证来美国结婚,如果美国移民局相信你女友来美国的目的是那个,可能会出问题。那样作会构成欺骗或失实陈述,可能导致她从此受到不得入境美国的惩罚。你可以认真考虑K-1签证,或结婚后透过I-130表直接为她申请移民签证。

2。K-1的处理过程可能需要大约六个月到九个月的时间,移民签证要一年。

3。K-1签证申请的I-129F表格申请费是340元,I-130申请费是420元。如果你也要问律师费用,那么每位律师的费用都不同。我们虽不公开报价,但是律师费很合理。

问答 3.

申请投资移民 可冻结子女年龄

一对夫妇问:

儿子在美国念大三(将在四个月内满21岁),我们正考虑用投资移民方式去美国。我们了解子女必须小于21岁才能与父母一起移民,但是如果儿子不能包括在内,我们就不希望移民了。我们四处打听,知道投资移民的过程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我们的儿子是否有机会和我们一起移民呢?

李亚伦律师答:

根据儿童保护法(CSPA),只要你在他21岁前递交I-526投资移民的申请,你的孩子应该能够与你一起移民。那是因为美国移民局审理I-526申请案件的等待期,可从你儿子的年龄中扣除,且EB-5投资签证类别一般不用等排期。这种情况下,子女的年龄从递交日起就开始冻结。根据儿童保护法,假设申请I-526时这个类别有配额且申请也随后就被批准,那么I-526的批准日期和I-485永久居民调整身份的申请日期不是很重要,重要是I-526的递交申请日期。儿童保护法在此不仅对你很重要,对许多其他只包括家人才会选择移民的潜在投资人也是很重要的。

问答 4.

靠配偶退休金过活 再婚应查询

王读者问:

我于2000年以B2签证来美国。 2002年6月嫁给美国公民的丈夫。但丈夫因病于2007年2月去世。我至今全靠领取他的退休金维持生活。我现已68岁,绿卡身分,即将考公民入籍。我可以再婚吗?再婚后是否会影响领取去世丈夫退休金的资格?如果对方是大陆人,我可以申请他移民美国吗?需要等多久?来后可以替他申请 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 (SSI) 吗?现在我应该怎么做?

李亚伦律师答:

1。我无法自称对社安福利或养老金的法律有专业知识。因此,我们向他人寻求你的答案。互联网的一篇文章“政府对再婚的规则和规例“ (http://www.lifemanagement.com/fsa11.1.920/)提到,如果你从私人公司的退休金(pension)帐户领取未亡人福利,如果再婚,你可能会失去它,因为私人退休金计划对这种情况没有给予保护,而且很少公司这么做。另一方面,向社安局领取的未亡人福利可能会受到保障,就如社安局的文章“社安在线:寡妇,鳏夫和其他未亡人的资格和申请“(http://www.ssa.gov/survivorplan/ww&os2.htm ),它说,如果你于60岁后再婚(残废人则为50岁),你仍然可以从你前配偶的帐户领取福利。我们建议你自己向你先夫的退休金帐户管理人员及社安当局管理人员查询,以便获得明确的答案。

2。如果你嫁给一位大陆人,你可以申请他移民来美。通常美国公民担保的案件需要大约一年的时间,绿卡持有人则要四、五年左右。广州的领事馆将对你的新丈夫进行面谈,来确定你们婚姻的真实性。

3。根据1996年福利改革法案,移民美国后五年内是不允许申请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SSI)的 。即使在那之后,他所领取的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 (SSI)的金额,政府都有资格从你的收入及填写过I-864经济担保书答应经济担保的副担保人的收入中扣回。亲属案件的经济担保责任一直会持续有效,直到被担保人成为美国公民、或工作40个季度(10年)、或永久离开美国、或去世。婚姻的案件,甚至离婚后,如果你前夫领取SSI,都不能免除你经济担保的义务。

4。申请婚姻案件的过程是,当然你要嫁给这位外籍人士,然后再向移民局的全国福利中心芝加哥信箱递交I-130外籍亲属申请表,附上申请费、结婚证明、双方从前婚姻结束的证明、G-325A传记资料表、以及你和你丈夫护照格式的照片(每人两张)。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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